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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福建高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关联人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和管理层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 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 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 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 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