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版)
福 建 发 展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经 2024 年 5 月 30 日 召 开 的 202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常设机构和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 责。 第三条 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设立战略、审计、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投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协 调、记录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董事长 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 4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