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古越龙山: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古越龙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0059GYLS(600059)2024-07-12 11:5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