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古越龙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的 提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