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古越龙山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钱 张荣先生、朱杏珍女士、刘双平先生、蔡敏女士为浙江古越龙山 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古越龙 山 绍兴 酒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