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富润数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联席总经理、常务副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公司章程》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兼顾市场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酬有 充分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责、权、利"相统一,岗位薪酬应当与承担义务、岗位价值相符;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发放、绩效考核应充分考虑公司效益,实现与 公司经营成果共享、责任共担; (四)薪酬制度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的薪酬管理机构,具体职责与 权限由《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