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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富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600070Zhejiang Furun(600070)2024-10-11 11:17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作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委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 披露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 履行职责给予充分支持。审计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聘请其他中介机构为其出具专 业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相关涉密人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计期间负有保密 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 露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