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42g 号帝斯曼国际中心 28-30A 电话: 027-51817778 传真: 027-51817779 邮编:430064 致: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受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指派邓琼华律师、沈震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 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太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康 欣新材料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