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之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 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 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无锡市 建融实业有限公司、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或子公司 提供的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且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或担 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可以在上述额度内,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