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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经参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 案 我们认为: 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 公司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公司 或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且无需公司提供抵 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可以在上述额度 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