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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600094GREATTOWN(600094)2023-12-06 08:4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经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局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公司董事 局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规程考核对象中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人选,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