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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600094GREATTOWN(600094)2023-12-06 08:4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经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局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ESG)战略等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且应包括董事局主席。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人选全部由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局会议选举产 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局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 第七条 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