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制定)
(2024年8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 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