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董事会工作规则(2024年8月修订)
董事会工作规则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司董事会履 行职责时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并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 权。 第二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四条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