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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600103QSZY(600103)2024-08-19 10:09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福 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 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