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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尔雅: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0107mailyard(600107)2023-08-08 09:58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因此,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独立董事: 唐安 肖慧琳 刘信光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 质、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