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以下简称 《3 号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 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 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函【2024】0699 号 一、关于非标审计意见 年报显示,公司 2022 年、2023 年连续两年被年审会计师出具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 根据公司公告,公司在 2022 年、2023 年连续两年存在控股股东关 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 1.关于保留意见所涉煤炭贸易业务事项 1.关于保留意见所涉煤炭贸易业务事项 关于保留意见所涉煤炭贸易业务事项。公司主营服装生产销 售业务和药店连锁业务。公告披露,报告期公司子公司美尔雅矿业 与贵州盘煜开展煤炭贸易合作,截至期末公司向其预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