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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600110NUODE(600110)2024-05-31 11:2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125 号 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诺德股份,A 股证 券代码:600110; 陈立志,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许松青,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王丽雯,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王寒朵,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 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二、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将委托 加工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公司对 2023 年一季 报、2023 年半年报、2023 年三季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其中,2023 年一季报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4,833.14 万元,占更正前营业收 入的 4.20%,占更正前营业成本的 4.90%;2023 年半年报调减营业 收入和营业成本 6,715.36 万元,占更正前营业收入的 3.00%,占更 正前营业成本的 3.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