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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雄文2023年度述职报告
600115CEA(600115)2024-03-28 12:4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雄文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 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 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3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陆雄文,男,57 岁,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六届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 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1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目前还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业于复 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向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