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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600115CEA(600115)2024-03-28 12:4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孙铮、 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中国东方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 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 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 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