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331 号 致: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 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12 层大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