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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120ZJOFHC(600120)2024-07-10 10:04

中国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7 楼 邮编:310007 电话:(0571) 87901111;传真: 87901819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天册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3. 公 司 已 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1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册")接受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委派律师对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