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00120ZJOFHC(600120)2023-10-27 07:56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现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事务所") 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拟续聘 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年度审计机构,续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3年度审计费用,参考了目前市 场定价,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价格合理。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费 圣林: 独立董事签名: 责 圣林: 肖作平:一定 2023年10月27日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