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600120ZJOFHC(600120)2024-01-12 09:2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履行公司 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应予以积极 配合。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的 原则。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 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 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