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出资参与发起设立桐乡市东方同信高质量发 展基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方向,有助于提升基金管理规模,做 优做强金控平台。同时,按照投资权益比例享受收益分配并承担相应 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4 年 1 月 8 日下午 14:30,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 会议在公司 33 楼圆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 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 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出资不超过 7.51 亿元发起设立"桐乡市东方同信高 质量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 年 1 月 8 日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