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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600120ZJOFHC(600120)2024-01-12 09:2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 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