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600120ZJOFHC(600120)2024-04-12 10:16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 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大华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 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事务所主要情况 大华事务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室,首席合伙人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270 人,注 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1,141 人。 2022 年度,大华事务所实现业务总收入 332,731.85 万元;审 计业务收入 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