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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郑州煤电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600121ZCE(600121)2024-05-21 11:21

20 = 2001 邮编 · 10007 : 010-88312386 关于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ia Pacific (Group)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公司回复: 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着互惠互利、规范交易的原则, 2002 年起公司与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 集团")就双方所发生的交易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共修订过 7 次, 自 2012年起每三年重新签订一次,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每年初公 司亦会将上年关联交易执行和当年预计情况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按照双方约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 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 协议价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客户的名称、具体交易内容、定价情况、结 算方式及关联交易价格等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