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郑州煤电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对 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 1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 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