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 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重 大投资和交易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 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1 并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 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