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龙物流: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债权管理制度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债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债权管理,提升债权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加快 资金回笼,防范资金风险,避免形成风险债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以及《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特箱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各分子 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债权,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应收款项。主 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等。 本制度所称风险债权,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类别:超过合同约定结算期限未 清收的各种债权(含账销案存债权);未签认的债权;涉诉债权;在合同期限内 债务方与债权方出现纠纷并引发风险的债权;有履约风险的债权,包括债务方 经营困难、无债务偿还能力,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设定担保或第三方诉讼等 影响我方债权实现等情形;其他存在清收风险的债权。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根据公司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