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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143KINGFA(600143)2024-09-11 09:57

www.dslawyers.com.cn 广州 | 北京 | 珠海 | 武汉 | 长沙 | 香港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D & S LAW FIRM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接受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黄永新律师、马伊娜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就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慎查阅了公司提供的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和验证。在前述核查验证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及保证:公司向本所律 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