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香江控股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结果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森岛置业")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277,500,000 元以及违约金(以原告森岛置业已支付 的股权对价 300,0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3%的标准,自 2022 年 9 月 23 日 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诉讼的裁判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天津市高院(2024)津民终 22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 下: 花千里公司上诉请求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 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本次公告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受实际执行情况影响,本次公告的判决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暂时无 法判断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