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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600184NEO(600184)2024-07-31 10:58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71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股份""公司""发 行人")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师"、"发行人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根据问询函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 核查。现就问询函中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4:关于经营情况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31,180.53 万元、 251,293.51 万元、220,051.42 万元和 22,968.70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0.41%、14.13%、16.20%和 12.26%;2)2021-2023 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6,248.88 万元、7,101.51 万元和 6,917.0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净流 出,2024 年 1-3 月未能实现盈利;3)防务产品在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客户取 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产品经客户验收取得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