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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上海市凤凰律师事务所关于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212JQSY(600212)2024-05-10 10:34

上海市凤凰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4 时 30 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中农投大厦 802 单元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凤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