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环: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二○二四年八月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公司"或"中再资环")的委托,担任中再资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 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