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柴动力:全柴动力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国城、郝利君、王宏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全身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规定,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国城、郝利君、王宏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