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太龙药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郑州深蓝海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 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可享受国家关于高 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全 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河南省认定 机构 2023 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文件 获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深蓝海") 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341000835、 GR202341003066。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5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系公司及郑州深蓝海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 的重新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