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独立董事组织会议,负责工作联络、材料准备和档 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1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河南太龙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下列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