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 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 铜等大宗商品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业务投入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