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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叶股份: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600226Hugeleaf(600226)2024-04-22 12:45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汪明朴先生、郦仲贤先生、麻国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汪明朴先生、郦仲贤先生、麻国安先生的任职经历、签署的 相关声明与承诺和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