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关于青海华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2024]第 063 号 致: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毛献萍律师、陈凡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1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18号4楼青海华鼎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以 及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核查和见证,并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 的理解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必备文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