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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600251GUANNONG SHARE(600251)2023-12-15 09:23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184 号 关于对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当事人: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冠农股份,A 股证 券代码:600251; 刘中海,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肖 莉,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财务总 监; -1- ──────────────────────── 莫新民,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王 新,新疆冠农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执行董事、法 定代表人。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3〕4 号)和《关于对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3 号)、《关于对刘中海、肖莉、莫新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4、15、16 号)(以下统 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冠农股份或者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 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冠农股份《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