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修订稿)
《关于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修订稿)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根据贵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 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285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的有关要求,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农股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 《工作函》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1. 关于皮棉贸易业务。公告显示,2023年公司棉花产业的商业业务主 要为皮棉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1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824.72%。但该业务 的毛利率同比减少约3.3个百分点,降为4.66%。公司第四季度单季实现营业收 入与第二、三季度持平,但毛利率大幅减少。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合计1.42亿 元,同比略有下降。请公司:(1)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区分贸易业务销 售模式,列示近两年皮棉贸易业务总额法与净额法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判断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货权归属、货物存储及转移安排、定价方式、货物及价格风险承 担情况等;(2)补充披露皮棉贸易业务2023年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关联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