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二审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 美药业")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医药")为 本案的上诉人(原审被告),莱美药业及莱美医药分别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 涉案金额:21,648,313 元及案件相关诉讼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系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市中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莱美药业及莱美医药或长 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悦药业")是否申请再审尚不确定,公 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财务状况最终影响。因案件一审原涉案金额为 51,457,500 元及其相关诉讼费用,现根据本次诉讼事项二审判决结果,莱美医药 应向长春海悦支付的销售款为 21,648,313 元,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