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 期间,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原则,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 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 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 据及正在策划、编制、报批、审议、审核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 等。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