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关于鑫科材料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TIAN AI 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年 5 月 6 日下午 14:30 如期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宋志刚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内容与公告 内容一致。 2、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9: 15-9:25,9: 30-11:30, 13: 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9:30—15:00,与公告内容一致。 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天驰君 泰(合肥)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张俊、汪泳艳律师就公司于 2024 年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