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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阳光照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600261ZHEJIANG YANKON(600261)2024-04-22 11:26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阳光照明 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特制定《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系指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