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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林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600265YJFC(600265)2024-07-25 09:2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七月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责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 活动的决策。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可以 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