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林业: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和勤勉的履行职务。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可以设常务副总经理 1 名,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由董事长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副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本细则对第三条 涉及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 司章程》、本细则的 ...